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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諾禦守危疾保TM
助您康復無憂 —健康與財務雙重守護
成功投保後,首年尊享免費心理諮詢服務。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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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達港幣 $4,000,0001投保額
5年期的危疾保障 - 保證續保至85歲
全球第二醫療意見咨詢服務3
58 種危疾
4 種早期危疾
+
43 種手術
5 種兒童危疾
投保額可由港幣30萬至400萬自由選擇。如受保人確診58種受保危疾的其中一種(包括癌症、中風、心臟病及器官衰竭等),將可獲發100% 投保額的一筆過賠償金。每張投保額達到港幣50萬或以上的合資格保單,可額外獲贈港幣200元購物禮券。(詳情)
如受保人確診以下任何早期危疾,可獲發20% 投保額的賠償金,包括原位癌(可就兩個不同器官索償最多兩次)、早期癌症、手術保障及兒童危疾 。
重大手術不應成為沉重的財務負擔。計劃涵蓋不同主要身體系統的必要醫療手術,並納入早期危疾保障範圍,可獲發20%投保額的賠償金。
如欲了解完整保障內容,包括所有列明的疾病、索償限額、不保事項、相關規則及投保額,請參閱產品小冊子。
註:
如您現時已擁有醫療保障計劃,可以選擇加配危疾保障,應對突如其來的重大疾病,由治療費用到日常生活支援,減輕經濟壓力,為您和家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如您未曾投保任何醫療或危疾保障計劃,我們提供定期危疾保障。計劃保障全面,助您輕鬆應對突如其來的健康挑戰。

危疾保險與醫療保險各自扮演不同角色,無論是突如其來的重大疾病,抑或長期治療與康復的挑戰,危疾保障與醫療保障相輔相成,為您人生不同階段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查看我們的常見問題,了解雙重保障的更多優勢。
我們與全球頂尖的醫療中心合作,為客戶特設免費的全球第二醫療意見諮詢服務,您可就您的醫療診斷及治療計劃,尋求獨立第二醫療意見,助您作出明智的決定,選擇最佳治療方案。
註:
| 計劃名稱 | 信諾禦守危疾保TM |
|---|---|
| 產品小冊子 | |
| 計劃類別 | 基本計劃 |
| 保費結構 | 5年期1 |
| 保費繳付方式 | 年繳/月繳 |
| 投保年齡 (上次生日年齡) |
15日至65歲 |
| 保障年期 | 5年期 , 保證續保至受保人85歲 | ||||||||||
| 保單貨幣 | 港幣 | ||||||||||
| 投保額 | 最低金額: 港幣$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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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疾保障2 | 投保額的 100% (減去任何已付或需支付之早期危疾保障及;減去任何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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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危疾保障2 | 預支投保額的20%3 (減去任何欠款) |

| 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 | Rex |
| 年齡 | 38歲(非吸煙者) |
| 家庭狀況 | 38歲的Rex正值事業高峰,專注於建立穩定而充實的生活。作為一位年輕專業人士,他明白健康風險是無法預測的。為了保障自己免受嚴重疾病帶來的財務壓力,他選擇投保信諾禦守危疾保TM,為自己建立一份安心的保障。 |
| 投保額 | 港幣$1,500,000 |
| 投保時的年繳保費 | 港幣$7,860* |
計劃總賠償金額:港幣$1,500,000
已支付的保費總額: 港幣$31,440
Rex合共獲得港幣$1,500,000來自危疾賠償的一筆過賠償金(投保額的100%)。
這筆財務支援:
危疾保障如何為Rex提供支援?
對於像Rex一樣正值事業高峰的年輕專業人士而言,信諾禦守危疾保TM提供一份靈活而全面的保障。當健康出現危機時,這份保障能夠即時提供財務支援,讓他無需為經濟壓力煩惱,專注康復,重拾生活節奏。
註:
*保費為5年期,保費為水平惟可不時調整。
港幣$ 1,500,000(投保額的100%)
突如其來的挑戰:確診肺癌
投保後第三年,Rex然感到身體不適,經檢查後確診患上肺癌,屬於計劃涵蓋的58種危疾之一。消息對他和家人來說猶如晴天霹靂。
他需要接受手術治療及化療,長達18個月無法工作。除了身體上的痛苦,Rex也面對沉重的心理壓力,並害怕需要動用自己及家人的積蓄支付生活上的開支。

| 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 | Stella |
| 年齡 | 35歲(非吸煙者) |
| 家庭狀況 | Stella是一位35歲的已婚女士,育有一名7歲女兒及6歲兒子。作為家庭的照顧者,她一直努力工作,為家人提供穩定生活並建立安全的未來。儘管家庭預算緊張,Stella明保障摯愛的重要性,因此她選擇投保信諾禦守危疾保TM ,確保自己及家人在面對突如其來健康挑戰時,能夠得到財務支援。 |
| 投保額 | 港幣$1,000,000 |
| 投保時的年繳保費 | 港幣$4,780* |
計劃總賠償金額:港幣$1,000,000
已支付的保費總額: 港幣$23,900
Stella合共獲得港幣$1,000,000的一筆過賠償金(投保額的100%):
這筆財務支援:
危疾保障如何為Stella的一家提供支援?
對於像Stella這樣的年輕家庭而言,信諾禦守危疾保TM提供實用、可負擔靈活且全面的保障。為她在健康危機期間提供財務支援,讓她能夠專注於康復。
註:
*保費為5年期,保費為水平惟可不時調整。
港幣$200,000(投保額的20%)
投保後的第二年,Stella被診斷患有子宮頸原位癌。這個突如奇來的消息,令她和家人感到非常不安。計劃為她提供了即時的經濟支援。
港幣$200,000(投保額的20%)
一年後,Stella需接受心瓣置換手術。突如其來的手術對她身體及心理都造成影響。
港幣$200,000(投保額的20%)
Stella再次面對健康挑戰,他確診食道原位癌。雖然病情可控,但連續的診斷對她的情緒及財務狀況造成沉重打擊。
港幣$ 400,000(投保額100% - 已預支投保額60%)
三年後,Stella再面臨嚴峻的挑戰。她確診晚期結腸癌。需接受手術及化療,並因病停工長達18個月,家庭收入大受影響。她亦透過全球第二醫療意見諮詢服務,尋求獨立額外的醫療建議。

| 保單持有人 及受保人 | Ryan |
| 年齡 | 29歲(非吸煙者) |
| 家庭狀況 | Ryan與Emma同為29歲,剛步入婚姻生活,並成功首次置業。新婚的喜悅與成家的夢想,讓他們充滿希望。然而,隨之而來的供樓壓力與生活開支,令他們在財務規劃上更加謹慎。 Ryan本身已擁有一份基本的醫療保險計劃,可涵蓋住院及治療費用。但他明白,若不幸患上嚴重疾病,單靠醫療保險並不足以應付康復期間的生活開支及收入中斷。因此,他選擇額外投保信諾禦守危疾保TM,為自己與摯愛建立一份更全面的保障。 |
| 投保額 | 港幣$1,000,000 |
| 投保時的年繳保費 | 港幣$2,800* |
計劃總賠償金額:港幣$1,000,000
已支付的保費總額: 港幣$5,600
Ryan合共獲得港幣$1,000,000的一筆過賠償金(投保額的100%):
這筆財務支援:
危疾保障如何為Ryan一家提供支援?
對於剛建立家庭的年輕夫妻而言,危疾保障不只是一份保險,更是對未來的承諾。即使已投保醫療保險,信諾禦守危疾保TM能提供額外的財務支援,在健康危機來臨時,成為大家的堅實的後盾。
註:
*保費為5年期,保費為水平惟可不時調整。
港幣$200,000(投保額的20%)
在投保的第一年,Ryan被診斷患有甲狀腺原位癌,屬於計劃涵蓋的早期危疾之一。Ryan即時獲得賠償,協助應付日常生活的開支,補足醫療保險未能覆蓋的部分。
港幣$800,000(投保額100% - 已預支投保額20%)
一年後,Ryan確診心臟病,屬於計劃涵蓋的主要危疾。根據保障條款,計劃賠償餘下的投保額。
醫療保險計劃為他提供住院及治療費用的支援,而危疾保則為他及家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援,無需再為日常生活開支而擔心,讓他能夠安心接受治療與康復。

如您現時已擁有醫療保障計劃,可以考慮加配危疾保障,以提升您的保障層面。醫療保險一般報銷住院及治療費用,而危疾保險則於確診受保疾病時提供一筆過賠償金。這筆賠償金可靈活運用於日常生活開支、按揭供款或收入替代,於康復期間為您提供額外的財務支援。危疾保障旨在補充您現有的醫療保險,協助您應對因嚴重疾病而帶來的突如其來的財務壓力。
| 危疾保險 | 醫療保險 | |
|---|---|---|
| 保障範圍 | 覆蓋多種危疾及早期危疾 | 覆蓋住院、手術、門診等合資格醫療費用 |
| 保障形式 | 一筆賠償可作收入替代,支援生活開支 | 實報實銷醫療費用 |
| 賠償用途 | 靈活運用於生活開支、康復及家庭所需,以維持生活質素 | 應付住院及治療等合資格醫療開支 |
| 賠償時間 | 確診後即時一筆過賠償 | 治療後根據費用實報實銷或免找數醫療服務 |
| 保障目的 | 為您及家人提供財務支援,減輕經濟壓力,專注康復 | 全面醫療支援,涵蓋預防、診斷、治療至康復。減輕治療負擔,並包括復康、延伸護理保障及增值服務 |
有。您享有30天冷靜期,由收到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當日(以較早者為準)起計。在此期間,您可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保費及保險徵費,前提是未曾提出索償。*
* 如欲了解詳盡資料及申請程序,請參閱本網站或產品小冊子的「重要資料」部分。有,等候期為90天,由保單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計。
等候期指自以下最遲日期起計90天:
- 保障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
- 增加投保額的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
- 保單復效的生效日(如適用)。
視乎您的年齡、收入、家庭責任及生活方式。計劃提供港幣30萬至400萬保障額,並按年齡設上限:
18–45歲:最高港幣4,000,000
46–55歲:最高港幣2,500,000
56–65歲:最高港幣1,000,000
請考慮按揭、子女教育及生活開支,確保足夠保障應對收入損失及康復費用。
您只需要由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store下載「MyCigna HK」應用程式並登記使用帳戶便可以遞交索償申請。
當您透過 MyCigna HK 或我們的應用程式遞交索償,請準備以下文件:
以下所需索償文件須在有關事件發生或首次被診斷之疾病後一百八十日內提交(請參閱實際保單條款及細則)。
如在冷靜期內 (信諾環球發出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後的30天,以較先者為準) 終止保單,必須填妥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指定的表格並送達信諾環球,您可以取消已購買的保單及取回已繳的標準保費,附加保費(如有)及保險徵費。
在冷靜期後,您可提交信諾環球指定的表格向信諾環球給予不少於30日的通知以取消保單,保單終止將於該表格列明的日期或本公司批准的日期(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信諾環球不會退回已繳交的標準保費、附加保費(如有)及保險徵費,信諾環球保留權利收取終止後直至該保單年度完結時的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
*如欲了解詳情及所有例外情況,請參閱本網站或產品小冊子的「重要資料」部分。註:
以上資料僅適用於香港,且上述產品僅供在香港銷售。此處所有資料僅供參考。本網站所載產品資訊僅作一般參考用途,並不構成保單的完整條款及細則。欲了解有關具體術語的詳細定義、保障條款、不保事項及完整條款內容,請參閱保單文件 。上述資料不應被視為任何形式之要約或推薦購買保險產品。請於購買前細閱並了解產品詳情。
本小冊子所提供的產品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保單的完整條款及細則。欲了解有關具體術語的詳細定義、保障條款、不保事項及完整條款內容,請參閱保單文件 。
冷靜期權益
您可以在冷靜期内行使權利取消保單及獲發還已繳交的標準保費,附加保費(如有)及保險徵費。
冷靜期為由緊接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您或您的指定代表之日(以較早者為準)起計的30日的期間。冷靜期通知書是由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在交付保單時致予您或您的指定代表的一份通知書,以就冷靜期一事通知您。
如您要行使權利取消保單,您必須簽署書面通知書或您填妥的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指定的表格,並在冷靜期內直接送達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以下地址: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348號16樓。在此情況下,保單將被視為由保單生效日起無效,本公司亦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若曾獲賠償或將獲得賠償,則不獲發還保費。
取消保單
冷靜期後,您可提交本公司指定的表格向本公司給予不少於30日的通知以取消保單。
因上述取消而導致的保單終止將於該表格列明的日期或本公司批准的日期(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生效。
已繳交的標準保費、附加保費(如有)及保險徵費將不獲退還。本公司保留權利收取保單終止生效後計算至該保單年度完結時的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 。
錯誤申報非健康相關資料
若在投保申請文件或任何其後就相關申請提交予本公司的資料或文件中錯誤申報受保人的非健康相關資料(例如年齡、性別或吸煙習慣),本公司可按正確資
料調整保費;或若按受保人的正確資料,本公司認為受保人的投保申請應當被拒絕時,本公司有權宣告保單由保單生效日起無效。
失實陳述或欺詐
如在投保申請文件,或在投保申請文件或任何其後就相關申請提交予本公司的資料或文件,就受保人健康狀況的重要事實作出失實聲明或遺漏資料;或在投保申請文件中或索償時,作出欺詐或有欺詐成分的申述,本公司有權宣告保單由保單生效日起無效。
保費
保單應付保費
就基本保單,你須定期按保費到期日繳交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
欠繳保費
如你未能在保單簽發日或保單生效日(以較早者為準)當日或之前全數繳交保單的首期保費,則就各方面而言,保單應被視為由保單生效日起無效。因此,本公司毋須支付保單的任何保障賠償。
除首期保費付款外,可於任何保費到期日後的寬限期內繳交保費或其任何部分。在寬限期內保單之保障仍然生效,但若寬限期內有任何應獲支付的保障,本公司有權決定從應獲支付的保障先扣減欠繳保費。
如基本保單的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或其任何部分在寬限期結束時仍未支付,則保單應在首次欠繳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的保費到期日終止。
保費調整
本公司保留在每個周年日修訂保單的標準保費之權利,並擁有全權酌情決定權只考慮本公司認為相關的因素以修訂標準保費。若附加保費設定為標準保費的某個百分比,附加保費的金額將會根據標準保費的更改而自動調整。
索償手續
如希望申請索償,請下載並註冊「MyCigna HK」手機應用程式。有關索償手續的詳情請登入公司網https://www.cigna.com.hk/zh-hant/customer-service/insurance-claim-procedure。
已填妥的本公司指定的表格必須於受保人在世期間,並(a)於引致索償之事件發生日後60日內或(b)於危疾或早期危疾首次被診斷後60日內(以較早者為準)向本公司提交。該表格須包括足以證明受保人的身份及索償性質的資料。
保障
保障受限於保單內的遵守經濟制裁規定條款。
危疾保障
在符合保單條款及細則的規定下,在保單有效期間並在等待期完結後,如受保人首次被診斷患有危疾,本公司將向保單持有人1次性支付危疾保障,金額將按下列算式釐定:
| 應付危疾保障金額 | 投保額的100% 減( - ) 任何已支付及/或應付的早期危疾保障金額 減( - ) 欠款(如有) |
為免存疑,一旦已支付危疾保障,保單將終止,並不再提供任何保障。
早期危疾保障
在符合保單的條款及細則的規定下,在保單有效期間並在等待期完結後,如受保人首次被診斷患有早期危疾,本公司將向保單持有人支付早期危疾保障,金額將按下列算式釐定 :
| 應付早期危疾保障金額(就每一項早期危疾) | 以下金額中較低者: (a) 投保額的20%;或 (b) 港幣$400,000,減去在同1位受保人的所有其他由本公司簽發的信諾禦守危疾保TM保單下就同一項早期危疾已支付及/或應付的賠償總金額 減( - ) 欠款(如有) |
在保單下,就每1項早期危疾,早期危疾保障只可索償1次。儘管有以上規定,早期危疾保障可就原位癌索償最多2次,惟該2次索償必須有關發生於2個不同器官的原位癌。就此而言,一旦某1個受保器官已被診斷患有原位癌,該器官將不適用於早期危疾保障項下的第2次原位癌索償。若有關器官具有左及右部分(例如但不限於肺部或乳房),則其左及右部分應視為同1個器官。
若受保人受保於多於1份由本公司簽發的信諾禦守危疾保TM保單,在該等保單下就每1項及同1項早期危疾已支付及/或應付的賠償總金額不可超過港幣$400,000。儘管有以上規定,若受保人受保於多於1份由本公司簽發的「信諾禦守危疾保TM」保單: (a) 在該等保單下就原位癌的每1次索償,已支付及/或應付的賠償總金額不可超過港幣$400,000;及 (b) 在該等保單下就原位癌的共2次索償,已支付及/或應付的賠償總金額不可超過港幣$800,000。
早期危疾保障可索償多次,而在保單下已支付及/或應付的早期危疾保障的累計金額不可超過投保額的100%。
為免存疑,當已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的累計金額達投保額的100%,本保單將終止並不再提供任何保障。
續保
在符合保單的規定下,基本保單將於保障期內有效,其後必須在每個保費到期日或之前繳付標準保費及附加保費(如有),並且本公司必須仍就基本保單繼續簽發新保單,基本保單將保證自動就其後的每1個保障期續保。
本公司保留在每個周年日修訂標準保費之權利,並擁有全權酌情決定權只考慮本公司認為相關的因素以修訂標準保費。
本公司保留在每次續保時修訂保單的條款及細則及/或保障表之權利。
若基本保單不獲本公司續保,我們將在下1個續保日前最少30日之前以書面通知你保單將不獲續保。
保單終止
保單將於下列情況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時終止:
(a) 受保人身故;
(b) 保單持有人於冷靜期内取消保單;
(c) 保單持有人取消保單;
(d) 本公司因錯誤申報非健康相關資料,失實陳述或欺詐,欠繳首期保費;
(e) 保單因本公司不再就此基本計劃簽發新保單而不獲續保;
(f) 保單在寬限期結束時仍未繳交保費導致失效;
(g) 保單已支付危疾保障;
(h) 保單已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的累計金額達投保額的100%;或
(i) 於受保人年滿85歲後緊接著的的周年日。
通脹風險
由於通脹可能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如實際的通脹率高於預期,即使本公司履行所有的合約責任,您收到的金額(以實際基礎計算)可能會較預期少。
醫療所需
「醫療所需」指按照一般公認的醫療標準,就診斷或治療相關傷病接受醫療服務的需要,而醫療服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需要註冊醫生的專業知識或轉介;
(b) 符合該傷病的診斷及治療所需;
(c) 按良好而審慎的醫學標準提供,而非主要為對受保人、其家庭成員、照顧人員或主診註冊醫生帶來方便或舒適而提供;
(d) 在環境最適當及符合一般公認的醫療標準的設備下,提供醫療服務;及
(e) 以最適當的水平向受保人安全及有效地提供。
等候期
「等候期」指由下列最遲的日子起計90日的期間:
(a) 保單簽發日或保單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及
(b) 復效的生效日(如保單已復效)。
就保單增加投保額而引致的任何保障增加,等候期指由下列最遲的日子起計90日的期間:
(a) 增加投保額的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及
(b) 復效的生效日(如保單已復效)。
本網站所提供的產品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保單的完整條款及細則。欲了解有關具體術語的詳細定義、保障條款、不保事項及完整條款內容,請參閱保單文件 。
根據保單,本公司將不會就以下事項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情況支付任何賠償:
(a) 任何診斷為危疾或早期危疾以外的傷病;
(b) 任何在保單簽發日或保單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前已首次出現徵狀或病徵的傷病,或任何在保單簽發日或保單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前已首次出現起因或觸發狀況的手術;
(c) 任何在等候期之內已首次出現徵狀或病徵的傷病,或任何在等候期之內已首次出現起因或觸發狀況的手術;
(d) 我們認為是直接或間接因愛滋病(AIDS)或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感染導致受保人罹患的暴發性病毒性肝炎或癌病(惟因輸血引致的愛滋病、因職業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因器官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醫療引致感染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除外 );
(e) 任何因自殺、企圖自殺或自致之傷害(不論精神狀態是否清醒)引致的傷病或手術;
(f) 任何因服用藥物(惟醫生指示下使用者除外)、服食毒藥或酒精而直接或間接引致之傷病或手術;
(g) 任何在保單簽發日或保單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前已存在的身體或精神狀況所導致的傷病,而該等狀況並沒有在投保申請文件內透露;
(h) 違反法律或企圖違反法律,或參與打鬥、鬥毆或抗拒逮捕;
(i) 戰爭(不論是否宣佈)、革命或任何戰爭行動;
(j) 在戰爭(不論是否宣佈)期間,或在接獲有關戰爭行動或恢復公共秩序的命令時,參與軍隊服役;
(k) 操作、被運送或以任何方式參與空中活動,惟乘坐由商務客運航空公司營運、按其既定客運航線定期航班的付費乘客或機艙機組人員除外; 及
(l) 任何先天性疾病。
註: 本文中「信諾環球」、「本公司」及「我們」指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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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九龍 觀塘 觀塘道348號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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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9:00am – 5:30pm (公眾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