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起中小企】一文看清4大中小企資助計劃!(附申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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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起中小企】一文看清4大中小企資助計劃!(附申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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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na-team作者信諾團隊

新冠肺炎疫情下,本地各行各業都面臨打擊。香港政府各局先後推出多個不同的資助基金及計劃,支援中小企共渡難關。資助基金及計劃種類繁多,信諾Smart Health為您整合四個門檻低、資助金額高的「中小企資助計劃」特點、申請資格及方法!

  1. TVP科技劵

    「科技劵 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 (TVP)」由創新科技署推行,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全年接受申請,企業/機構應先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登記為用戶,然後透過系統提交申請書。按此申請

    計劃特點:

    • 以3(政府)比 1(企業/機構)配對模式為項目提供資助。
    • 每家企業/機構累計資助上限:60萬港元。
    • 每家企業/機構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

    審批時間:

    • 約5-8個月

    申請資格:

    • (a)(i)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或
    • (a)(ii)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
    • (a)(iii)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及
    • (b)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3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3的附屬公司;及
    • (c)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2.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因應疫情下的特殊工作安排,「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服務櫃枱暫不對外開放。申請企業請盡量利用網上電子表格提交基金的申請或以郵寄方式遞交。

    計劃特點:

    • 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80萬元。
    • 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

    審批時間:

    • 30個工作天

    申請資格:

    • 企業須已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
    • 企業須符合政府訂明的中小企業定義,即如從事製造業而在香港僱用少於100人;及如從事非製造業而在香港僱用少於50人。
    • 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近商業登記資料(例如業務性質、地址、聯絡電話、股東/董事)的申請企業,會被視為關連企業。就計算累計資助金額上限而言,該些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即該些關連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會被合併計算及不能超過累計資助上限。
    • 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出口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3. BUD專項基金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 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 2012 年 6 月推出,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營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他們在內地市場及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的競爭力,促進他們在內地及自貿協定市場的發展。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推出網上申請服務, 2020 年 7 月 31 日後用其他郵寄、親身或電郵等方式提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計劃特點:

    • 每次資助金額為項目開支的50%或1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最多可申請內地計劃或自貿協定計劃40次。
    • 累積資助金額最多400萬港元,每家企業最多可在「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各獲資助二十個核准項目及合共最高累積資助金額(「内地計劃」和「自貿協定計劃」)。

    審批時間:

    • 60個工作天

    申請資格: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
    • 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或是否已在中國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
    • 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或拓展中國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
    • 申請企業與當地業務必須符下以下其中一種的關係:
      1. 申請企業持有當地業務50%或以上之股權
      2. 同一自然人股東持有申請企業30%或以上及當地業務50%或以上之股權
      3. 同一群自然人股東完全持有申請企業及當地業務

  4. 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計劃 (ReTAAS)

    透過資助合資格的零售企業使用相關的資訊和通訊科技及其他相關科技,以管理人力需求,從而提升員工的生產力及改善工作環境。核准項目必須與管理零售人力需求有關。

    由2020年4月1日起,企業可選擇新增的發放首期撥款安排,最高的首期撥款為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50%(即高達港幣25,000元)。另外,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外聘核數費獲全額資助,每次最多港幣2千元。申請人可於全年任何時間提交申請.評審委員會將全年按程序滾動式進行審批,詳情可參閱最新的申請指引。

    計劃特點:

    • 最多可獲合共港幣五萬元資助,以推展最多兩個項目。
    • 資助金額按等額方式提供,即企業最多可獲項目開支50%的資助。

    審批時間:

    • 50-90個工作天

    申請資格:

    •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
    • 在香港有實質零售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不論其店舖數量

資料來源:

  1. 2020 政府中小企資助懶人包
  2.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3. 創新科技署 - 科技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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