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
您的環球醫療保障
產品類別,基本計劃保單年期及保費結構
- 此保險計劃是一份獨立個人保單。基本計劃提供住院及手術保障,並可附加自選門診保障。此保險計劃提供彌償式賠償,並不含有保單價值。
- 一年及可每年續保。
- 此保險計劃提供一年保障期並可續保直至受保人100歲,保費繳付期直至保障期終結。保費率隨年齡增加,並可每年調整。
手術及住院保障
住院及膳食費用提供每日高達港幣3,600元保障,每保單年度最多可達270日
手術保障提供外科醫生費用、麻醉師費用及手術室費用等保障
提供器官移植保障、癌症治療及透析保障、康復治療保障及善終服務保障
提供出院後或接受門診手術後長達180天的門診治療保障
可獲安排於本港醫療網絡內的醫院享用「入院免按金、出院免找數」服務
健康獎賞
為了鼓勵您持續邁向健康,我們會根據您最近期的體檢報告,於每個保單周年日提供高達港幣3,500元的健康獎賞。
投保年齡及續保
15日至75歲;保證每年續保不論健康狀況改變。
額外優惠
免費成為「糖尿天使」會員,可與其他糖尿病友一同參與不同的健康學習課堂及聯誼活動、獲取與糖尿病相關的諮詢服務或以優惠價格購買糖尿病之食用品,讓您可獲糖尿病相關的教育及支援。
免費周年糖尿病身體檢查。
智能糖尿病管理工具 - 流動應用程式助您每天掌握病況。
第二醫療意見服務,旗下來自世界各地頂尖醫療機構的專家透過全球醫療網絡,摯誠為您提供詳細的治療意見,讓您作出更適切明智的決定。
Eliza 母親為糖尿病患者。由於家族有糖尿病史,Eliza 因而擔心自己亦有機會患上糖尿病,難以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
Eliza 在一次健康檢查中,發現自己的糖化血紅蛋白(HbA1c)值為 5.8% 及空腹血糖為 6.3mmol/l,顯示她正處於患上糖尿病的邊緣。幸而,她投保了本計劃,令她無須憂心糖尿病可能引致的醫療開支。
健康管理
Eliza 可獲免費年度健康檢查,讓她更清楚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
智能糖尿病管理工具
Eliza 透過「智抗糖」應用程式獲得個人化健康資訊,了解到其生活習慣帶來的不良影響,明白到需要妥善控制糖尿病風險。她開始依照「智抗糖」應用程式的建議,注意飲食健康,同時勤做運動。隨著首個保單周年日將至,她注意到自己的糖化血紅蛋白及空腹血糖水平均有顯著改善。
獎賞
Eliza 向信諾遞交最新的醫療報告,經審核後獲得港幣 2,000 元健康獎賞作為其努力維持健康的鼓勵。
您可以致電信諾8102 2338或聯絡您的理財顧問查詢。
如你已受保於其他的「信諾醫療保系列」保單,包括「信諾尊尚醫療保」、「信諾自選醫療保」、「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或「信諾自願醫保系列」產品,就不可以再受保於另一份「糖路同行醫療保」。
在每個保單周年日或續保,信諾保留調整保單保費的權利。導致保費調整的因素可包括但不限於由此保險計劃引致及導致保費調整的因素可包括但不限於由此保險計劃引致及 / 或與此保險計劃相關之整體索償及開支等因素。
信諾於「糖路同行醫療保」保證續保。基本保障及自選保障的首次有效期限為12個月。其後您只須每次續保時繳付保費,而信諾仍繼續簽發新的「糖路同行醫療保」保單及個別自選保障(如適用),則保單會每12個月自動及保證續保。
所有賠償金額均會派發予保單持有人,若受保人身故,賠償金額則派發予受益人。(如適用)
如在中國內地進行診斷及住院,該醫院須為二級甲等或以上,或該醫院列於信諾不時修訂的指定醫院名單上,本公司方會作出賠償。
你可登入我們的客戶平台或於www.mycigna.com.hk註冊成用戶或由Google Play 或 App Store搜尋「My Cigna」下載我們的應用程式。
當您透過My Cigna 或我們的應用程式遞交索償,請準備以下文件:
- 住院醫療用索償
- 主診醫生填寫意外或住院醫療費用索償表格
- 醫療收據
- 住院費用結單 / 帳單 / 治療項目分類收費單
- 出院摘要或任何經由醫生或醫院所發出附有診斷結果之証明
- 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副本
- 如您曾向其他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請連同有關賠償通知書副本
詳情可瀏覽https://www.cigna.com.hk/zh-hant/customer-service/insurance-claim-procedure ,如需進一步協助,客戶可致電「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專線。
您需要向信諾申請「付款保證」,申請時請先備妥入院通知書。如果沒有入院通知書,你仍可以遞交索償申請。如需進一步協助,客戶可致電「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專線。
如在冷靜期內 (保單發出後或信諾發出通知書後的21天,以較先者為準) 終止保單,您須以書面知會本公司有關取消保單的決定,您可以取消已購買的保單及取回已繳的保費金額。
在冷靜期後,「保單持有人」亦可向信諾發出不少於30天的書面通知終止保單,該通知會於「保單到期日」生效。信諾不會退回已繳保費及信諾保留權利收取終止後直至該保單年度完結時的保費。
你可以致電:
「信諾」客戶熱線 2560 199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晚上七時。星期六、日及公眾期假休息)
「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專線852 8100 3209 (適用於已投保「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之客戸)
1. 保費計算
您所選計劃級別的保費是根據受保人於保單生效日及每個保單周年日續保時之年齡及吸煙習慣而計算。附加保費會於續保時,按照相同準則而計算及收取(如適用)。
2. 不支付保費
如您未能支付首期保費,保單將被視為自生效日起無效。除首期保費付款外,其後任何保費到期日後的一個月為寬限期,寬限期內保單仍然生效。倘若任何有關保費在寬限期後仍未全數繳付,保單會於有關的保費到期日時失效,而您將失去計劃保障。
截至索償支付日或保單終止日時所有未繳付的保費須全數清繳,否則我們將不會支付任何索償款項或保單下應支付的其他款項。
3. 錯誤陳述年齡或吸煙習慣
您或任何受保人錯誤陳述年齡或吸煙習慣,而受保人仍合資格獲得保障,我們有權根據正確的資料調整保費。
4. 保費調整
本公司保留在保單周年日或保單續期前調整保費的權利。導致保費調整的因素可包括但不限於我們在產品和/或與本產品有關的索償和開支方面的經驗。
續保保費之金額會列於隨續保文件附上的保單承保表上,並於保單周年日前 45 日寄給保單持有人。
1. 一般保障
保障並不支付就入住總統套房/貴賓房/豪華房的住院費用。
2. 保障範圍
本保單之基本保障是全球性,普通科醫生門診診症除外,普通科醫生門診診症只保障於香港的費用。而自選保障亦只保障於香港的費用。
保單持有人可按計劃級別享有健康獎賞;惟須於每次續期時都符合下述情況:
(a) 已全額支付保單年度內的保費;
(b) 受保人在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指明的限期前提供受保人的近期可保證明;及
(c) 若受保人年齡達18 歲或以上者,須符合本公司的健康獎賞標準有關表格內之5 項核保標準,而若受保人年齡為
18 歲以下者,須符合本公司的健康獎賞標準有關表格內之4 項核保標準。
受保人只可獲得一份「信諾醫療保系列」保單保障。「信諾醫療保系列」包括「信諾尊尚醫療保」、「信諾自選醫療保」、「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以及任何其他由本公司不時簽發及列入「信諾醫療保系列」的保險計劃。
住院及手術保障與延伸保障及自選門診保障的首次有效期限為12 個月,其後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及獲得本公司批核,若
本公司仍繼續簽發新的「信諾糖路同行醫療保」保單,則保單將會每12 個月續保:
• 受保人在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指明的限期前提供受保人的近期可保證明;
• 每次續保時繳付保費;及
• 若受保人年齡達18 歲或以上者,須符合本公司的保單續保標準有關表格內之5 項核保標準,而若受保人年齡為
18 歲以下者,須符合本公司的保單續保標準有關表格內之4 項核保標準。
本公司保留在每次續保時修訂保單條款及/或保費及/或保障賠償表之權利。
如基本保障及/或有關的自選門診保障不被續期,我們則會在下一個周年日最少30日前,依據我們記錄上你的最新地
址向你發出書面通知,通知你基本保障及/或有關的自選門診保障不被續期。
倘保單不被續期,保單將於生效日起計12 個月內到期。
受保人年齡達 18 歲或以上者,並被醫生確診患有 1 型糖尿病:
身體檢查類型 | 身體檢查項目 | 讀數 | 符合標準與否 |
血糖讀數 | 糖化血红蛋白 | 少於7% | 符合 |
7% 或以上 | 不符合 | ||
血壓 | 收縮壓 | 少於90 | 不符合 |
90 – 140 | 符合 | ||
140以上 | 不符合 | ||
舒張壓 | 少於60 | 不符合 | |
60 – 80 | 符合 | ||
80以上 | 不符合 | ||
身高體重 | 體格指數 | 少於17 | 不符合 |
17 – 25 | 符合 | ||
25以上 | 不符合 | ||
膽固醇 |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116 mg/dl 或 <3 mmol/l | 符合 |
≥116 mg/dl 或 ≥3 mmol/l | 不符合 | ||
隨機尿液樣本中發現蛋白/白蛋白 | 尿液中蛋白濃度 | <0.02g/l 或 <2mg/dl | 符合 |
≥0.02g/l 或 ≥2mg/dl | 不符合 |
受保人年齡達 18 歲或以上者,並未曾被醫生確診患有 1 型糖尿病:
身體檢查類型 | 身體檢查項目 | 讀數 | 符合標準與否 |
血糖讀數 | 糖化血红蛋白 | 少於8% | 符合 |
8% 或以上 | 不符合 | ||
血壓 | 收縮壓 | 少於90 | 不符合 |
90 – 140 | 符合 | ||
140以上 | 不符合 | ||
舒張壓 | 少於60 | 不符合 | |
60 – 90 | 符合 | ||
90以上 | 不符合 | ||
身高體重 | 體格指數 | 少於17 | 不符合 |
17 – 30 | 符合 | ||
30以上 | 不符合 | ||
膽固醇 |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129 mg/dl 或 <3.3 mmol/l | 符合 |
≥129 mg/dl 或 ≥3.3 mmol/l | 不符合 | ||
隨機尿液樣本中發現蛋白/白蛋白 | 尿液中蛋白濃度 | <0.66g/l 或 <66mg/dl | 符合 |
≥0.66g/l 或 ≥66mg/dl | 不符合 |
受保人年齡達 18 歲以下者,並被醫生確診患有 1 型糖尿病:
身體檢查類型 | 身體檢查項目 | 讀數 | 符合標準與否 |
血糖讀數 | 糖化血红蛋白 | 少於7.5% | 符合 |
7.5% 或以上 | 不符合 | ||
血壓 | 收縮壓 | 參考以下表格#一 | |
舒張壓 | |||
身高體重 | 體格指數 | 參考以下表格#二 | |
膽固醇 |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110 mg/dl 或 <2.8 mmol/l | 符合 |
≥110 mg/dl 或 ≥2.8 mmol/l | 不符合 |
受保人年齡達 18 歲以下者,並未曾被醫生確診患有 1 型糖尿病:
身體檢查類型 | 身體檢查項目 | 讀數 | 符合標準與否 |
血糖讀數 | 糖化血红蛋白 | 少於8% | 符合 |
8% 或以上 | 不符合 | ||
血壓 | 收縮壓 | 參考以下表格#一 | |
舒張壓 | |||
身高體重 | 體格指數 | 參考以下表格#二 | |
膽固醇 |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110 mg/dl 或 <2.8 mmol/l | 符合 |
≥110 mg/dl 或 ≥2.8 mmol/l | 不符合 |
表格#一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符合標準範圍的血壓水平
到達年齡 | 男孩 | 女孩 | ||
收縮壓 | 舒張壓 | 收縮壓 | 舒張壓 | |
1 | 83 – 100 | 36 – 53 | 85 – 101 | 39 – 55 |
2 | 87 – 104 | 41 – 58 | 87 – 103 | 44 – 60 |
3 | 89 – 107 | 45 – 62 | 88 – 104 | 48 – 64 |
4 | 91 – 109 | 49 – 66 | 90 – 106 | 51 – 67 |
5 | 93 – 110 | 52 – 69 | 91 – 107 | 53 – 69 |
6 | 94 – 111 | 54 – 71 | 93 – 109 | 55 – 70 |
7 | 95 – 113 | 56 – 73 | 95 – 111 | 56 – 72 |
8 | 97 – 114 | 58 – 74 | 96 – 113 | 57 – 73 |
9 | 98 – 115 | 59 – 76 | 98 – 114 | 58 – 74 |
10 | 100 – 117 | 60 – 76 | 100 – 116 | 59 – 75 |
11 | 102 – 119 | 60 – 77 | 102 – 119 | 60 – 77 |
12 | 104 – 121 | 61 – 77 | 104 – 121 | 61 – 77 |
13 | 106 – 124 | 61 – 78 | 106 – 124 | 61 – 78 |
14 | 109 – 126 | 61 – 79 | 109 – 126 | 63 – 79 |
15 | 112 – 129 | 63 – 80 | 112 – 129 | 63 – 80 |
16 | 114 – 131 | 64 – 81 | 114 – 131 | 64 – 81 |
17 | 116 – 134 | 66 – 83 | 116 – 134 | 66 –83 |
表格#二 -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符合標準範圍的身高體重
到達年齡 | 身高(厘米) | 體重(千克) |
1 | 63 –93 | 6.3 – 15.1 |
2 | 75.4 – 101.4 | 8.9 – 17.3 |
3 | 83 – 109 | 10 – 20.4 |
4 | 89 – 116.3 | 11.3 – 24 |
5 | 95 – 98.1 | 12.6 – 28 |
6 | 101.2 – 130.9 | 14.1 – 32.8 |
7 | 107.1 – 138 | 15.5 – 38.4 |
8 | 112.2 – 144.6 | 17.1 – 44.9 |
9 | 116.6 – 150.6 | 18.8 – 52 |
10 | 120.5 – 156.4 | 20.7 – 59.1 |
11 | 124.6 – 162.8 | 23.1 – 66.2 |
12 | 130.8 – 170.2 | 25.8 – 72.7 |
13 | 137.8 – 177.5 | 28.9 – 79.1 |
14 | 142.1 – 182.9 | 31.9 – 85.1 |
15 | 143.9 – 186.0 | 34.7 – 91.2 |
到達年齡 | 體格指數(男孩) | 體格指數(女孩) |
16 | 20.4 – 23.7 | 20.4 – 23.1 |
17 | 20.8 – 23.9 | 20.4 – 23.2 |
1. 保單將於任何下列事件發生時自動終止:
• 受保人身故;
• 任何應繳付保費於寬限期屆滿時尚未繳付;或
• 保單由本公司或保單持有人終止。
2. 倘若在申請書或聲明中有任何的詐騙、虛報或隱瞞,或如您或您的受益人提出欺詐的索償,則我們有權立即
取消本保單。屆時,所有已繳保費將不獲退回,而您須立即向我們退回於本保單下所有已付款項,包括索償
金額。
3. 倘保單持有人在保單年度中終止本保單,本公司保留權利收取直至該保單年度完結時的保費。
保障期內保障額會維持不變,然而通脹可能導致未來醫療費用增加。
指下列每一個日子
(a) 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
(b) 批准復效日(如本保單已復效);
(c) 自選門診保障簽發日(如在簽發日後選取自選門診保障);及
(d) 保障增加的簽發日或生效日,以較遲者為準(如本保單的任何保障有所增加)前,受保人承受或蒙受、已被診斷、
或已呈現徵狀、或已發生、或已尋求醫護意見及/或治療、及/或醫生藥物配方的任何身體損傷或疾病。
儘管上述如此規定,之前已存在病症不包括:
(a) 已在申請書全面披露;及
(b) 本公司同意不列為本保單的不保事項的身體損傷或疾病,包括但不限於糖尿病。
下列事項僅供參考之用,有關不保事項的完整內容及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
信諾不會為下列任何情況直接或間接導致或造成的任何索償或引致的費用作出賠償︰
以下適用於所有保障:
(a) 之前已存在病症,不包括特別不保事項;
(b) 戰爭、侵略、外敵入侵、戰鬥(不論已宣戰與否)、內亂、叛亂、革命、起義、軍事、奪權力量或恐怖主義;
(c) 不論在神智清醒或錯亂的情況下,受保人自殺、企圖自殺或蓄意自我損傷;
(d) 受保人受酒精或藥物影響,除非能證明該藥物乃根據醫生的正式處方服用,並且非作戒毒用途;
(e) 受保人懷孕、分娩、小產或墮胎,包括有關併發症,儘管該事件可能由身體損傷或疾病促成或引致;
(f) 染上人體免疫缺損病毒或其變體病症,包括後天免疫缺損綜合症(愛滋病)及愛滋病相關綜合症;
(g) 性傳染病或其治療;
(h) 不育或絕育或任何種類的生育;
(i) 先天缺陷、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由此引起的傷殘;
(j) 整容及非必要施行的外科手術;
(k) 眼睛及耳朵例行檢查、眼鏡、隱形眼鏡、助聽器及人工晶體費用;
(l) 所有由牙醫師提供的牙科治療;惟因身體損傷須在住院期間由醫生提供的緊急牙科治療則除外。但不包括該住
院之跟進治療;
(m) 器官移植,惟在保單之器官移植條款下獲得保障則除外等。
以上保險計劃由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承保。
以上資訊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信諾與任何第三方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產品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有關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如有需要,信諾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